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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大统计

三国大统计

    三国鼎立,自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始到公元280年吴亡止,共六十一年。如以魏的实力开始形成算起,则可上推到公元196年,共八十四年。

  一、魏国的统计

  (一)魏国的社会经济

  曹操为了建立他的统治集团,采用了“唯才是举”的用人政策。其子曹丕称帝后,制定了“九品中正制”,作为选拔官吏的制度。曹操为了解决军粮问题,曾在各郡国屯田,分民屯与军屯两种。曹魏为了军事与经济的需要,先后开凿和整修了许多沟渠,所修陂塘也很多,这些水利工程促进了农业和商业的发展。由于中原地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,使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农村秩序有所恢复,文化比较发达,在哲学领域里,开创了清谈玄学之风。   

  (二)魏国的统计

  1.统计组织。魏国沿袭秦汉官制,基本上保留了秦汉中央政府的机构和官职;魏国的统计组织,即附属于其官僚机构。惟虽设有太尉、司空和司徒三公,但均无实权,仅备皇帝咨询。真正掌大权的是尚书省和中书省。魏时称尚书省为尚书台,兼管全国综合统计。尚书台长官仍称尚书令,下有左、右仆射为其副手。又设吏部曾掌管官吏选任;左民曹掌管城池殿宇修缮;客曹掌管礼仪;五兵曹掌管兵事;度支曹掌管财政。各曹分别兼管有关的业务统计。中书省长官为中书监与中书令,职掌机要,兼管机要统计。其属官有中书侍郎、通事郎、中书通事舍人等,兼管有关的机要统计。

  2.统计工作。

  (1)人口统计。魏国政府收入,始以户调为主,所以户数的调查成为政府最关心的事,口数反居于次要的地位。魏国为了保持一部分固定的兵源以备战争的需要,建立了士家制度。士家有特别的户籍,全国士家的数目相当大,魏文帝时,仅翼州就有士家十万户。士家世代当兵,或服挽船、养马、鼓吹等各种特定的劳役。士家中的妇孺与尚未轮代的男丁,也要为政府耕田或服役。士家身份低于平民,为了不使他们与平民混杂,法律规定士家的寡妇改嫁或女儿出嫁,都只能嫁给士家。士逃亡,他的妻子要被没为官家奴婢或处死。此外,魏国政府还采用掠取降民或招徕流民的办法来补充民籍。例如,“王基随征南王昶击吴。……纳降数千口,于是移其降民,置夷陵县。”又如,建安初年,四方大有还民,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。卫凯给荀或写信说:“关中膏腴之地,顷遭荒乱,人民流入荆州者一万余家。闻本土安宁,皆企望思归。”并提出招徕流民的建议,或转告太祖,魏太祖听从了他的建议,从而增加了人口数字。

  (2)制定租调定额。魏国在赋税方面实行租调制。租是田租,调即户调。因此制定租调定额最为政府关心。曹操为了解决财政困难,于建安元年(公元196年)开始在许昌附近招募农民实行屯田,以后在国内广泛推行。但因连年战乱,人口流离,算赋、口赋无法征收,簿籍散失,又失去了征收的根据,所以废除了秦汉以来征收的算赋、口赋,于建安九年(公元204年)正式颁布租调制。根据统计核算制定租调定额,田租每亩每年征纳粟四升,平均每人每年缴纳绢二匹、绵二斤。租调之外不得以其他名目擅自征发。实行租调定额以后,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贵族转嫁赋税的活动,农民负担较前有所减轻,国家财政也有了收入的来源。

  二、蜀国的统计

  (一)蜀国的社会经济

  蜀国地区受战争的破坏较轻。刘备入蜀后,实行拉拢当地地主阶级的政策,发还地主的田地和房屋,鼓励发展农业生产。这时的手工业和商业也由恢复而发展,最著名的手工业有织锦业。蜀国与吴国的商业往来相当密切,蜀锦和漆器等多远销吴国。

  (二)蜀国的人口统计

  1.吏籍、兵籍和民籍区别登记。蜀后主炎兴元年(公元263年)降于魏将邓艾。《三国志·蜀书》卷三注:刘禅“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,领户二十八万,男女口九十四万,带甲将士十万二千,吏四万人。”可见当时蜀国的吏籍、兵籍是和一般民籍区别登记的。

  2.令游民与漏户者自报户籍。诸葛亮为了增加荆州著籍人口,曾奏请刘备令游民自报户籍。他说:“今荆州非少人也,而著籍者寡,平居发调,则人心不悦。可语镇南令国中,凡有游户,皆使自实,因录以益众可也。”备从其计,故众遂强。蜀郡太守吕义鉴于诸葛亮卒后,士伍亡命,更相重冒,奸巧非一,他到任后,采用了开导的方法,使漏报户口的自行申报:“开喻劝导,数年之中,漏报自出者万余口。”

  3.恢复起义农民户籍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盗贼马秦、高胜等起事于郪,合聚队伍数万人”,蜀将李严率将士五千人前去征讨,斩了马秦、高胜的首级,“余党星散,悉复民籍”。

  三、吴国的统计

  (一)吴国的社会经济   

  吴国建国以后,黄河流域的农民大批南迁,带来了当时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。吴国在许多郡县组织屯田,有民屯和军屯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吴国的手工业有青铜镜和青瓷器等。养蚕业也很发达。吴国商业更加发展,内河、海上都有船只往来。吴主孙权曾派将军卫温、诸葛直率一万人的大船队到达台湾。

  (二)吴国的人口统计

  1.吏籍、兵籍和民籍分别登记。吴国天纪二年(公元279年),西晋龙骧将军王濬直取吴都建康,吴主孙皓被迫投降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三嗣主传第三》注:《晋阳秋》说:“濬收其图籍,领州四,郡四十三,县三百一十三,户五十二万三千,吏三万二千,兵二十三万,男女口二百三十万,……后宫五千余人。”可见当时吴国的吏籍、兵籍也是和一般民籍分别登记的,并且均不包括后宫的人数。

  2.整理户籍。吴国大都督陆逊,曾挑选精兵,整理户籍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逊传》:“遂队伍东三郡,强者为兵,赢者补户,收精兵数万人。”又如,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传》:豫章东部民彭材、李玉、王海等起为贼乱,众万余人。齐(偏将军贺齐)讨平之,诛其首恶,余皆降服。掠其精健为兵,次为县户。”
沧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缨;
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我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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